特岗教师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可以说利国利民。
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
特设岗位教师聘用期间,其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地或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并应积极主动参加工作单位的党(团)组织活动;特设岗位教师人事档案原则上由服务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
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事业、企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其他人员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照中组部、人事部文件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服务机构。
特岗教师:各地考试内容不尽相同,具体考试内容以当地公告为准。一般为以下几类。
第1种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规、新课改等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
第2种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各占150分,总分300分。这个公共基础知识也有不同,有的地区就是指上面的教育理论知识,有的地区是指文史、法律、数学、政治、时事等综合知识。
教师招聘:各地考试内容不尽相同,具体考试内容以当地公告为准。一般为以下几类。
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或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改或公共基础知识。
专业学科:学科基础知识、教学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