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1日后出生),且未就业或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3.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学历。根据设岗县要求,《河北省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表》中,带“●”号的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带“★”号的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1)应聘初中岗位,须具有初级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岗位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致。应聘小学岗位,须具有小学或初级、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小学体育、音乐、美术、英语、全科岗位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致,其他岗位不限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具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者,可应聘小学岗位全部学科之一。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可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聘相应岗位,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
(2)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根据上述(1)中要求报考相应的岗位,但面试时必须提供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具备面试资格。
5.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语文学科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
特岗教师工资将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此外,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将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
报考幼儿、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幼儿教师资格的普通话证书要求不低于二级甲等,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证书要求不低于二级乙等;申请语文教师资格普通话证书要求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即可。
教师资格证全国通用,可以跨省份报考,只要户口或人事关系在报考地就可报考。普通高校在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考。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女55岁、男60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均可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