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育事业发展。
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加大事业编制挖潜、创新和统筹调剂力度,充分考虑多种增编因素,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中小学教师岗位。加大幼儿园教师补充力度,支持各地加强幼儿园编制配置,有条件的省份每年核定一定数量的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招聘学前教育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幼儿园就业。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可以通过适当放宽招聘条件、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等方式,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学校任教。
通知指出,要保证“特岗计划”招聘完成率,一次性招聘未完成计划的省份,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组织二次招聘。“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对湖北省招聘计划和湖北籍以及湖北高校毕业生予以适当倾斜支持。支持民办学校积极吸纳就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落实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综合素质考试大纲》、《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15科):《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3科。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15科):《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3科。
其中,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综合素质考试大纲》和《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是相同的。
面试考试大纲分为三类:《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
1、考生在每科开考前预备铃响后,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面的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查验。考试期间,如考生未携带身份证或准考证,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可以凭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参加考试;考试期间,不办理准考证遗失补办手续,遗失准考证考生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室,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除黑色墨水签字笔、2B铅笔、橡皮、垫板外,不得携带其他任何物品。不准携带入室的物品放置在考室内设置的“小件物品放置处”。考室内不准相互传递文具用品等。
3、考生接到试卷后,如发现试题卷、答题卷与本堂考试科目不符,或字迹模糊等印刷错误,应及时报告监考员。若涉及试题内容,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考生答题前,在答题卷上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并仔细阅读答题卷上的注意事项,发现错误应立即报告监考员。
4、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及其他电子终端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液等物品进入考室。
5、答题时请注意题号顺序,答案只能写在答题卡本题区域的范围内,否则,答题无效。凡答案书写在试题卷或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6、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开考15分钟吹界限哨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终考前30分钟内方可离开考室。
7、考生作答,要求字迹工整清楚,一律使用黑色墨水签字笔,保持答题卡清洁,不要将答题卡折叠、弄破。禁止在非答题区乱涂乱画,禁止在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