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入户需属于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引进人员,持有政府人才引进计划文件。
博士后人员,可以携带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入户。
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可以申请技能人才入户。
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
除有单位签署意见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外,还须准备: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或《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相关材料。
除身份证原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退还本人外,其他皆留存。
1、选择落户地
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申请人没有住房,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2、办理落户
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人才资源社会保障大厦一楼)认证,取得《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后,再带上材料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