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2、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请准备学业成绩单)。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各省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前入学的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不提供此项证明)。
5、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须与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
6、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1、申请人需要在网上进行申请人注册的操作,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登录后会看到两个入口。凡是参加统考获得教师资格证的都选择第一个入口。未参加考试申请教师资格证的选择第二个入口。
2、在标题栏中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按钮,点击后会立即弹出登录网页。这里有个温馨的小提示哦:首次报名的申请人,单击“注册”按钮开始注册。
3、按照网页的提升输入个人信息并单击下一步,按照网页提示申报完成之后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
4、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材料到相应的现场进行审核。
5、最终结果会在现场受理日起一到三个月内(工作日)确认并会通知申请人。
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普通话等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体检表需按本省份或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提交。
面试成绩合格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成绩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证面试合格的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考试合格证明。
为缩短考生获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时间,教育部考试中心不再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制发纸质合格证明。
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提供给认定机构快速审查使用。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