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检(内科、外科、耳鼻喉科、身高、体重、血压);
抽血检查:肝功普查、血常规、肾常规;
心电图、尿常规;
胸部拍片;
静脉采血。
体检一般程序:到健康管理中心的开单处报道、缴费并领取体检表,先采血,然后去内外科、五官科、胸片、心电图等,在做胸片之前要记得先去开单处登记。在所有项目检查完毕后,将体检表交回开单处,体检结束。幼儿园教师加检妇科类检查。
参加体检人员在采血前必须空腹,体检前一晚21:00以后不能进食。
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直接向体检医院缴费。
体检结束后,参加体检人员应将体检表交给体检医院,由区教育局统一向体检医院领取体检结果;体检人员自行领取的任何体检材料,均不作为其健康状况的依据。
若未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认定。
如发现体检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本次资格认定外,三年内不准报名参加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全部在网上填写并打印出来)。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