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公布岗位、招聘人数等条件;
自愿报名;
资格审查;
考试和考核;
体检;
确定招聘人选;
岗前培训;
教师资格认定;
签订协议;
派遣上岗。
注:具体招聘工作按各地方的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执行。
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科目按地区有差异,一般指笔试考试科目,分为两种情况:
第1种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规、新课改等相关的教育理论知识。
第2种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各占150分,总分300分。这个公共基础知识也有不同,有的地区就是指上面的教育理论知识,有的地区是指文史、法律、数学、政治、时事等综合知识。
在往年各地招考试题试卷中,所涉及到的题型有以下几种: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主观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案例分析、写作。
根据往年的实际情况来看,特岗面试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试讲(模拟课堂讲课、微型教学);
二是说课;
三是说课加答辩或试讲加答辩。
另外,有些地区也采取说课加试讲,然后答辩的方式进行;有的采取试讲加说课的方式进行;有的只采取答辩的方式。考生要注意的是,体育、音乐、美术三门学科可能会加试技能测试。
特岗面试的形式虽然多种多样,但主体无非是试讲、说课、答辩三种,考生应该在笔试估分后尽早着手,不打无准备之战。
特岗面试时,选用的说课或试讲题目都选自当地中小学使用的现行教材。绝大多数县市面试时在备考室已经准备好了教材,但极个别的县市需要考生自备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