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不同报考级别成绩有效期不同,具体如下:
考全科:根据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规定,考生需要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即《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免二科: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这是因为这部分考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专业基础,所以要求其在一年内通过剩余两科,以确保其在较短时间内掌握所有必要知识和技能。
增报专业:参加1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其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该科目考试。
考全科考生的成绩有效期为2年,实行滚动管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起始时间:从考生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年度开始计算。如考生在2024年首次参加考试,那么有效期从2024年开始计算,到2025年结束。如果考生在2024年通过了部分科目,那么这些科目的成绩将保留到2025年。如果考生在2025年仍未通过剩余的两科,那么2024年的成绩将失效,考生需重新从头开始报考。
一级建造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合格标准也是全国统一的。一级建造师四个考试科目的合格分数线均是按考试科目满分的60%来划定。各科合格标准具体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为130分,及格分数为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为130分,及格分数为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为160分,及格分数为9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