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于8月5日对社会公布,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于8月中下旬对社会公布,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在省定最低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设岗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1.2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根据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不能低于90分(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笔试成绩不能低于80分)。若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由各省辖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办法由各省辖市确定。
(一)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各设岗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于8月底对社会公示。考生登录招聘网站查阅各设岗县(市)体检公告。
2.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由各设岗县(市)统一组织,要求体检的医院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资质,体检标准为《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示。
(二)拟定招聘人选。各地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聘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在系统内提交拟聘特岗教师人选,并填写相关报表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等部门审核。
(三)岗前培训。拟聘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岗前培训由各设岗县(市)组织实施。
(四)签订合同。特岗教师与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签订《河南省特岗教师服务协议》,由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乡镇及以下学校任教,由设岗学校安排教学任务并进行日常管理。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的有关优惠政策;经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办理入编手续。
特岗教师因个人原因不能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设岗县(市)同意后,双方可以解除服务协议。特岗教师未能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设岗县(市)有权主动解除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