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技术实务:这门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消防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火灾发生的规律、火灾扑救的原理、灭火器材的选用与使用、消防系统的设计与应用等基础内容。考生需要在学习中掌握消防安全的基础知识,了解各种灭火器材和消防系统的应用场景和使用方法,以及火灾发生时的逃生技巧和应急处置方法。
2、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这门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它涉及的内容较为广泛,包括消防工程师在实际工作中所需要的独立思考、组织协调、沟通协商、应急处理等能力,以及对于消防安全事故处理和预防方面的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需要在掌握消防安全知识的基础上,注重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应对实际工作中的各种复杂情况。
3、消防安全案例分析:这是前两科的融合与运用,出题比较灵活,信息量大。该科目以实际案例为基础,要求考生根据给定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解答。这门科目主要考查考生对消防安全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在考试中,会给出一些实际的火灾案例,要求考生根据自己掌握的消防知识,进行分析和判断,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再增加1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