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享有进入重点学府求学的机会,天津大学2024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称“筑梦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天津大学2024年“筑梦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普通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其中高考改革省份不分文理,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天津大学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生。其中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区域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以各省(区、市)向社会公布的名单为准。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由相关省(区、市)研究确定。考生若报考天津大学2024年“筑梦计划”,必须通过相关省(区、市)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和公示。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天津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的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并继续投放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的专业进行招生。
天津大学今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省份为: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天津大学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与材料审核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计划将向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适当倾斜。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天津大学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
三、选拔程序
(一)系统报名
符合天津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24年4月10日至4月25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材料1、《天津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以下简称为《申请表》):待考生在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志愿填报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请按要求下载打印并在申请表最后一栏签名处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考生所在中学校长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材料2、高中阶段成绩单:该成绩单应包含考生高中阶段各学年期末及高三历次模考的各科目成绩(含总成绩年级排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材料3、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材料4、学籍证明:由考生学籍所在中学出具并盖章;
材料5、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户主页、考生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考生本人页或农村户籍证明资料。其中农村户籍证明资料需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并盖章;
材料6、其他证明材料:考生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证明、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证明等材料,及其他可证明“申请理由”的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将专利、论文作为申报材料上传报名系统;
(2)上述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文字清晰,格式为jpeg(扩展名为.jpg或.jpeg) ;
(3)考生报名时,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的可选专业暂统一为“高校专项计划”,且考生须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具体可报专业以天津大学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发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目录为准;
(4)考生报名材料中所有签字信息均须指定人员亲笔签名;
(5)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志愿”前务必仔细检查报名材料的完整性。一经确认志愿,报名系统中所有信息不允许修改;
(6)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7)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审核筛选
由相关省(区、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等基本条件审核并于5月20日前公示通过审核名单。对于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天津大学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有效报名材料按照满足条件、优中选优的原则,兼顾农村学生特点及相关地区基础教育实际,确定拟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相关名单将于5月30日左右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最终获得天津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三)优惠政策及录取
获得天津大学“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录取时,天津大学将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所填报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录取额满。期间,天津大学可根据各省(市、区)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附则
(一)获得天津大学“筑梦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高考,且在考生高考所在地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批次报考天津大学。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填报批次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二)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4年天津大学在高校专项计划继续投放的国家特色学科名单,仅供各位考生参考。
序号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科门类 |
1 | 电子信息工程 | 本科 | 工学 |
2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本科 | 工学 |
3 | 建筑学 | 本科 | 工学 |
4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本科 | 工学 |
5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本科 | 工学 |
6 | 制药工程 | 本科 | 工学 |
7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本科 | 工学 |
8 | 软件工程 | 本科 | 工学 |
9 | 生物工程 | 本科 | 工学 |
10 | 通信工程 | 本科 | 工学 |
11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工学 |
12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本科 | 工学 |
13 | 工商管理 | 本科 | 管理学 |
14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本科 | 工学 |
15 | 工程管理 | 本科 | 管理学 |
16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本科 | 工学 |
17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本科 | 理学 |
18 | 土木工程 | 本科 | 工学 |
19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本科 | 工学 |
20 | 电子科学与技术(固体电子与微电子) | 本科 | 工学 |
21 | 工程力学 | 本科 | 工学 |
22 | 环境工程 | 本科 | 工学 |
23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本科 | 工学 |
24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本科 | 工学 |
25 | 生物医学工程 | 本科 | 工学 |
26 | 水利水电工程 | 本科 | 工学 |
27 | 应用化学 | 本科 | 理学 |
28 | 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 | 本科 | 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