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中职学校类考生招生的本科批次常规志愿,于4月11日8:00至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填报,征求志愿于4月13日8:00至18:00填报。
2.面向全体考生的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于4月16日8:00至4月17日18:00填报,征求志愿于4月21日8:00至18:00填报。
3.福建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自动关闭。福建考生本人未按时填报志愿,或因疏漏、失误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福建中职学校类考生:
中职学校类考生录取分为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其中本科批次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专业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高职(专科)批次的常规志愿设3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征求志愿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2、福建普通高中类考生和特殊群体类考生:
普通高中类考生和特殊群体类考生录取设高职(专科)批次,其中常规志愿设3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征求志愿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