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9年高职招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一)网上报名
1.申请报名参加2019年我省高职招考的所有人员(包括具有免试录取专科资格的获奖中职生,下同)须于2018年11月20日~ 23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eeafj.cn)“数字 服务大厅-高职招考高职招考考生报名系统”, 进行网上账号注册、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选择相应的报名现场确认点。其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本省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含往属生和同等学力人员,下同)原则上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随迁子女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原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
3.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同时,应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015] 267号)规定,通过网络缴交报名考试费160元/人,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报名确认点由县(市、区)确定。报名确认点应设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技I学校,不得设在培训机构(学校)等。各县(市、区)应于高职招考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所有报名确认点的名称、受理范围、地址、咨询电话等信息。
2.报考人员本人须于2018年11月25日~ 28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本人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3.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现场核对) : 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建议办证时间不早于2017年1月)、学籍和实际就读证明等材料。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班学籍花名册(须经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学籍专章)和实际就读证明(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审定、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往届毕业生须提交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初中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一)下列人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的人员。其中不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招委[2018] 7号)第一条(一)至(四)项条件之-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2.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其中,报考面向中职生考试本科批次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两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3.在我省定居、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6.不符合我省高职招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三)其他事项
报名后至2019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高职招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