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3年发布通知,在调整高考加分的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
自2023年起,将取消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除去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政策,在2023年和2023年参加高考的这两类考生,可以享受加5分政策,但仅适用于报考安徽省省属高校时使用。
(1)安徽高考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
国家加分项目4项。即烈士子女(10分)、归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20分)。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及安徽有关规定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4)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司法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及安徽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