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动作的发展遵循3条原则,即:
①头-尾(从上到下的)原则:儿童最早发展的动作是头部动作,其次是躯干部动作,最后是脚的动作。任何一个儿童的动作总是沿着抬头-翻身-坐-爬行-站立—行走的方向发展。
②近-远(由中心到边缘的)原则:接近身体中心(躯干)部分的肌肉和动作总是先发展,远离身体中心的肢端部分的动作最后发展。以手臂为例,肩头和上臂首先成熟,其次是肘、腕、手,手指动作发展得最迟。
③整体-部分-整体原则:初生婴儿的动作是混乱笼统的、未分化的大肌肉群动作。如4、5个月的婴儿要取前面的奶瓶,往往不会用手,而是用手臂乃至整个身体,哭泣的时候也是全身舞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