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一)网上报名(2023年3月29日—7月21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二)体检(报名成功后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
(三)审核(显示“审核通过”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显示“需现场审核”及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网上信息核验未通过申请人要到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四)认定结论
(五)领取证书(认定结论公布后,申请人可办理证书领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