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师入校报到前工作流程
(一)国内应届毕业生
1.完成政审、体检、公示后,国内应届毕业生签署三方协议。
2.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源申请北京市接收函。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的应届毕业生,不需要申请接收函。
3.持北京市接收函回现就读学校进行派遣,办理报到证。
4.持各省市教委出具的就业报到证和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入职手续。
(二)国内博士后
1.完成政审、体检、公示后,签署就业协议。
2.联系人事处孙老师开具学校接收函和调档函。
3.持接收函回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办理出站手续;持调档函办理人事档案转移。
4.持行政、工资介绍信、人事档案和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入职手续。落户手续自行办理。
(三)海外应届毕业生及海外博士后
1.完成政审、体检、公示后,签署就业协议。
2.准备就业及落户材料,配合学校办理就业和落户手续。
3.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就业派遣落户手续办理入职。
注:确因工作需要,持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国内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认证书在学院填写提前入职申请表,经学院签署意见后提交至人事处813办公室,经学校同意后可办理提前入职手续。
(四)已在国内参加工作的人员
1.完成政审、体检、公示后,签署就业协议。
2.持我校开具的商调函回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3.持行政、工资介绍信、人事档案和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入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