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成都市为例:
本办法所称乡村规划师是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聘任并派驻各镇的规划和自然资源技术负责人。乡村规划师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就镇发展定位、整体布局、规划思路及实施措施等向镇政府提出意见与建议;参与镇政府涉及规划建设事务的研究决策。
(二)协助镇政府组织编制镇国土空间规划、村规划,对规划编制成果进行技术把关;协助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片区所对派驻镇提供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技术服务。
(三)深入乡村调查研究,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对镇、村区域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方案进行技术把关,结合地方实际塑造乡村特色。
(四)对镇、村内规划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与指导,确保建设项目按照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并及时将规划建设实施情况向镇政府报告。
(五)参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规划的立项方案论证并出具立项初审意见,参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规划的验收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向镇政府提出改进和提高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工作建议意见。
(七)其他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事务。
以绵阳市为例:
乡村规划师配备主要包含以下3种方式,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一)社会招聘。由各县(市、区)、园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机构志愿者招募。由各县(市、区)、园区面向全国规划、建筑设计和土地资源管理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在绵高校,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志愿服务技术人员。
(三)个人志愿者招募。由各县(市、区)、园区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志愿服务技术人员,或返聘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土地资源管理的退休专家。
由各县(市、区)、园区负责辖区范围内社会招聘乡村规划师的招聘和机构志愿者、个人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成相关手续。
乡村规划师配备形式及数量由县(市、区)、园区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确定,但应实现乡镇全覆盖。社会招聘乡村规划师原则上聘用期限为3年,机构志愿者、个人志愿者乡村规划师原则上聘用期限为2年,聘用期满、表现优秀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以绵阳市为例:
(一)社会招聘乡村规划师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金(占总额的2/3)和业绩薪金(占总额的1/3)两部分构成。具体发放方式和金额根据各地财政预算和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但不应低于市统计局发布的上一年度绵阳市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年度优秀者,可按比例酌情奖励;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业绩薪金。
(二)机构志愿者乡村规划师待遇由机构志愿者派出单位解决;个人志愿者乡村规划师的补贴补助由用人单位按相关政策执行。
(三)县(市、区)、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对乡村规划师工作中的交通、误餐等费用报销参照事业人员相关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