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网上报名阶段。
报名人员首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需注册账号,账号注册成功后,可登录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系统将根据所填报的考试科目统计需缴纳的费用,待报名人员进行网上缴费后,提示“缴费成功,等待审核”即完成网上报名。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阶段。
报名须交验相应证明材料。报名人员须到相应报名站交验身份证明材料和学历、学力证明材料、残疾人员申请合理便利证明材料、有关加分资格证明材料和专项计划资格的证明材料等。
第三阶段:信息确认阶段。
报名信息须本人签字。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将对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有关信息和上传的相片进行确认。对已确认的报名信息由报名人员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遗留问题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9〕212号、桂价费〔2010〕47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报名站向考生公布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如下:
(一)文化考试报名考试费。
1.报名费:30元/人。
2.考试费:一般科目20元/人/科,综合科目40元/人/科。
参加分类考试招生但不参加统考的考生只需交纳报名费。
(二)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报名测试费。
报名费:35元/人,测试费:30元/人/科。
(三)艺术专业术科考试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35元/人,考试费:30元/人/科。
(四)外语专业听说考试费。
1.英语:60元/人。
2.小语种:40元/人。
全区艺术统考报考费、全区体育统考报考费、英语口试和小语种口试报考费在高考报名时需一并通过网上缴纳。
补报名结束后,已缴费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电子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