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普通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如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有关规定,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桂政办发〔2012〕330号和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中“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广西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特指不受学籍、户籍迁入的年限限制,但在普通高考报名时考生的学籍、户籍必须已迁入我区。户籍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普通高考统考,且能提供复读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可继续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满足上述1-3点条件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如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报名参加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免普通高考统考部分)、职教师资班等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普通高考统考报名条件和相应考试招生类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本的材料就是学生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另外学生还需要准备一份亲子关系证明或是公证处提供可以证明亲子关系的有效材料。最后,参加异地高考的学生家长还需要提供本地合法稳定的职业证明,合法稳定的居住地证明、居住证、以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等有效材料。
需要提醒参加异地高考的考生注意的是,根据规定,凡事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何时查实何时处理,并取消当年参加高考报名及录取的资格,所以希望考生和家长们可以慎重考虑,符合条件就自然参加,如果不符合条件不要过于强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