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月22日8:00开始填报志愿;10:00后不允许删除志愿,但可以新填志愿;10:30后既不允许新填志愿也不允许删除志愿,只允许修改志愿。
2、9:00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
3、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
截止时间 | 网报志愿分数段 |
11:00 | 600分及以上的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2:00 | 550分-599分的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3:00 | 500分-549分的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4:00 | 500分以下的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网报志愿结束后按1:1进行投档,如有退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本科一批B院校再次组织网上填报志愿。
2.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的,或明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或录取规则”的,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3.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按《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中“录取规则”部分的“考生择优录取规则”执行。
4.院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确录取规则及平行分(同分)处置原则,但又出现“省(区、市)有相关规定的,执行省(区、市)相关规定”及“我校规定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为准”等类似表述的,执行院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及平行分(同分)处置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