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工作内容 |
7月23日 | 公布考生高考成绩及位序、本科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以官网公布为准) |
7月28日-30日 | 28日上午9:00—30日上午12:00,考生填报本科阶段志愿(含综合评价批次) (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安排;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报名所在区招办统一安排) |
8月9日 | 9日上午9:00—下午4:00,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本科艺体类乙批次志愿(含顺序段和平行段) |
8月17日 | 17日上午9:00—下午4:00,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本科普通批次第一次征求志愿;17日晚公布本科普通批次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线 |
8月20日-21日 | 20日上午10:00—21日上午10:00,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本科普通批第二次征求志愿及专科阶段志愿 |
本科阶段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模式。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作为本科录取时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本科阶段以院校专业组方式开展招生。院校专业组由高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不同专业(或大类。以下统一简称为“专业”)的科目要求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
一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高校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