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月开始至6月中旬结束。在每年的这段时间,各招生院校及有关部门均开始了适当的宣传工作。符合军队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可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规定的地点报名,填报军队院校志愿。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总政治部的文件规定,军队院校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工作,采取提前单独录取的办法进行。因此,填报军队院校未被军队院校录取者并不影响在其后进行的其他地方院校的录取。
2、面试、政治思想考核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其面试检测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一般由招生院校具体实施。
对考生进行政治审查的标准,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部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
其中,报考军队机要院校(专业)的考生,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家教育部对招收机要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条件”的规定执行。
3、体格检查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在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合格的前提下,还必须参加军队招生单位统一组织的身体复检。复检必须在大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或者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指定的医疗单位进行。
4、文化科目考试文化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的规定执行。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中学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