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考使用的是“新高考Ⅱ卷”。
辽宁省高考实行“3+1+2”模式,不分文理科,其中“3”即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
辽宁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总分为 750分。
其中,语文和数学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满分均为150分。外语科目满分150分,其中听力部分30分,笔试部分120分;听力成绩不计入外语成绩,外语成绩以考生外语笔试成绩的1.25倍计入,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
选择性考试中历史、物理2门首选科目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为 100 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再选科目以转换后的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