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消防设施操作员一共考两门科目,一门是考理论知识,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答题卡答题。一门是技能操作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考核。
理论知识包括消防工作概述、电气消防基础知识、消防水力学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基本内容。技能操作包括消防控制室监控、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实际操作内容。
消防设施操作员两门科目均为百分制,分别满60分为合格,分别满80分为良好,分别满90分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