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1)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2)经消防设施操作员正规职业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消防设施操作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鉴定对象:此次鉴定历史遗留考生。2019年已参加理论鉴定,全国理论统考成绩合格且未进行技能实操考试人员。
历史遗留考生鉴定方式主要是技能操作考核。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考评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鉴定考核无关的其它区域。考生进入各考评区域前用酒精洗手液进行消毒。考评结束后及时离场,不得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