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
1、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
2、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
3、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
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法考考试成绩合格,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考生应当在受理期限内通过司法部网站登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系统,如实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信息,并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工作场所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者学历、学位证明书原件。
3、司法部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并达到放宽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向本人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现场提交户口簿原件。
申请人应当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证件原件由受理机关核验并复印或者扫描后退回,复印件或者扫描件留存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