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具体为: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港澳考区应试人员也可以选择使用仓颉输入法和速成输入法。
应试人员使用其中一种输入法作答,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应试人员可以提前熟悉使用以上输入法。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实行纸笔答题方式。不发放纸质试卷,只发放答题纸。试题、答题要求和法律法规汇编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可在考试结束前六十分钟内提前交卷,也就是说考生可以提前1小时左右交卷离开考场。
应试人员在考试前四十五分钟内可以进入考场。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六十分钟内,应试人员经监考员同意后可以交卷离开考场。
应试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考试纪律:
(一)不得在考场内喧哗、走动等影响他人考试或者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喧哗等影响考试秩序;
(二)不得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或者以互打手势等方式传递信息;
(三)不得与他人交换试卷(答卷),不得窥视、抄袭他人答卷或者同意他人抄袭;
(四)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答题;
(五)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和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不得抄写试题或者以任何形式将试题信息进行记录、存储、传输出考场;
(六)不得有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