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助理家庭教育指导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本职业见习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中等专业以上同等学力。
2、家庭教育指导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培训标准学时数。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培训标准学时数。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电子照片,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
1、父母:家里有孩子(尤其0-18岁)的爸爸妈妈;
2、准父母:对教育孩子有困惑的;
3、学校教师:每天跟孩子打交道,力不从心者;
4、咨询师:有意向从事教育行业的人员;如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指导师、育婴师、社会工作者等;
5、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服务机构、社区居委会、婚姻家庭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咨询指导中心、心理(教育)咨询中心、家庭服务中心、青少年教育培训机构、早教机构、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校长与讲师、社区服务机构等相关工作人员及其他从事或有志从事家庭(亲子)家庭教育工作的各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