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登录湖南教育考试院进行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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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改革前相比,志愿单位、志愿数量和填报要求均发生了变化。一定要弄清楚:
(1)志愿单位。改革前以“院校”为志愿填报单位,1所院校即为1个志愿。改革后,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1个院校专业组即为1个志愿,按“院校专业组”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
(2)志愿数量。增加平行志愿数量。改革前平行志愿设置10个院校志愿,改革后,普通类本科批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其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均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征集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
(3)填报要求。改革后,考生填报志愿时,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拟填报院校及其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其中,选考物理的考生只能填报物理科目组合下的院校和专业,选考历史的考生只能填报历史科目组合下的院校和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