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本科一批B段、本科二批次B段、高职(专科)批次B段和体育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省招考院按照“志愿优先”的规则进行投档。每批次投档时,先投放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根据本校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有个别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依此类推。每次投档时,省招考院将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档案,一次性全部投档到高校,由高校按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在“特殊类型招生录取院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录取时,省招考院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试点高校模拟投档线,按照考生所报志愿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试点高校模拟投档线由省招考院按照普通本科一批A段所有高校在我省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高校应在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使用预留计划完成录取工作。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原则上应全部录取,不得退档;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考院,进入“平行志愿投档”。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集中公示的考生,不予投档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