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2.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用火作业。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三级动火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随着信息化技术发展,推动《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出现了新方法,通常情况下的审批需要作业人跑到相关主管部门来回请示,流程上符合要求,但效率难免会有所降低,随着信息化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动火作业票在一些大型企业逐渐实现了无纸化审批,通过软件或者移动PDA设备可以在作业现场提交动火申请,相关审核人在办公室里面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核批准并发放电子动火作业票,实现了动火作业的实施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