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证一切飞机的飞行活动随时受地面指挥调度的管理,严格按计划(高度和航线)飞行。
2、有效利用空间,保证空中交通有秩序进行。
3、保障空中交通安全。
4、保证准确与安全的导航勤务,防止飞机在空中相撞或与地面障碍物相撞。
5、提供有助于保障飞行安全的有效信息和情报。
6、识别进入航管区域飞机的有关数据和代号,以便采取必要措施。
7、必要时提供有关迷航、遇险飞机的情报。
一般分为区调管制,塔台管制,进近管制。
区调:区域管制室负责向本管制区内受管制的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受理本管制区内执行通用航空任务的航空器以及在非民用机场起降而由民航保障的航空器的飞行申请,负责管制并向有关单位通报飞行预报和动态。
塔台:塔台管制室负责对本塔台管辖范围内航空器的开车、滑行、起飞、着陆和与其有关的机动飞行的管制工作。在没有机场自动情报服务的塔台管制室,还应当提供航空器起飞、着陆条件等情报。
进近:一个或几个机场进离场管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