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分级制度的内容是根据对病人病情的轻、重、缓、急及病人自理能力的评估,给予不同级别的护理。可分为以下四级:
1、特级护理:用于生命垂危、病情多变,随时需要进行应急抢救的病员以及大面积灼伤,大手术后病人,24小时专人守护。
2、一级护理:用于病情重或较大手术后病情不稳定的病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比较繁琐。
3、二级护理:用于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但生活不能自理者、年老体弱或慢性病患者、普通手术后或轻型子痫等。
4、三级护理:用于一般慢性病、轻症、术前检查准备阶段的病人,正常孕妇。各种疾病或术后恢复期的病人、能下床活动,生活自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