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平行志愿,即一个志愿中包含若干所平行的院校。是指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在指定的批次同时填报若干个平行院校志愿。
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同一科类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即所有考生排一个队列,高分者优先投档。
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时,计算机先将所有批次线上的未录取考生,分文科和理科按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使每个考生都确定排序位置;再由计算机将排好序的考生依次检索其所填报的院校并投档。对单个考生而言,计算机检索到该考生时,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到有计划空缺的院校时就投档。
平行志愿中的院校虽然是平行的,但计算机检索、投档是有先后的,院校排序的先后就是投档的顺序。如果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中有多所院校都可以投出去,那么档案只能投到这些院校中排在最前面的那一所。因此,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最好将最想就读的学校填在靠前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