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是高考志愿的一种新方式,2008年教育部在安徽省、湖南省、江苏省、辽宁省、上海市与浙江省6个省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试点改革。一年的实践证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有效降低了考生志愿填报风险。
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09年教育部又新增了福建省、贵州省、海南省、河北省、吉林省、江西省、四川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与宁夏回族自治区10个省区实行改革试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进一步在全国推广。
2010年广东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2013年山东省与黑龙江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2014年辽宁省(全面)与陕西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2015年甘肃省和北京市正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如果是以前的普通志愿报考方式,招生院校非常看重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是非常重要的。平行志愿不等于各个志愿没有先后次序、没有第一志愿,但平行志愿与以前的志愿不同的是,只有考生和招生办知道你的志愿顺序,招生院校是不知道的,因此原来只招收第一志愿的大学就无从知道报考它的考生是第几志愿报考的它,因此是不是第一志愿就没有以前那么重要了。
平行志愿录取时,各个志愿对于录取学校有同等的效率,都相当于第一志愿。如果不够第一志愿学校的提档线,就看第二志愿学校的提档线,直到找到一个志愿的提档线不高于你的分数,就把档案放到这个学校。
具体而言,平行志愿中考生报考的各个院校在考分前是平等的关系。只要考生达到了这个批次的录取控制线,就按考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循序,由计算机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5个院校,依次检索。“分数优先”是其投档基本特点,简单可理解为高分先投档。
“遵循志愿”是平行志愿投档的另一个原则。投档的原则是一旦进入投档程序将严格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进行投档,一旦被前面的的志愿提档,后面的学校取分再低也没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