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China Conservatory of Music)位于北京市,是以国学为根基,独具中国音乐教育和研究特色,培养从事中国音乐理论研究、创作、表演和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的高等音乐学府,素有“中国音乐家的摇篮”、“中国音乐的殿堂”的美誉。[1]
学校成立于1964年,是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提议而建立;1973年,中国音乐学院与中央音乐学院合并成立中央五七艺术大学音乐学院;1980年5月,中国音乐学院恢复建制。
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Central Conservatory of Music),简称“央音”,位于首都北京,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高等学府,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一所国家重点大学和 “211工程”建设院校。
学校原为1940年在重庆青木关成立、抗战胜利后复员南京的国立音乐院。1949年在天津由国立音乐院(含幼年班)、东北鲁迅文艺学校音工团、华北大学文艺学校音乐系、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以及分设于上海、香港两地的中华音乐院等音乐教育机构合并组建而成,同年底正式定为现名,1950年初夏补行成立典礼。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燕京大学音乐系并入。1958年自天津迁至北京现址。1960年被确定为国家重点高等学校,1999年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学校原隶属于文化部,2000年划转教育部管理。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Shanghai Conservatory of Music),简称“上音”,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日制高等专业音乐(艺术)院校,前身是民主革命家、教育家、思想家蔡元培先生和音乐教育家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共同创办的“国立音乐院”,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国立高等音乐学府,首任院长为蔡元培先生。1929年9月更名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校曾用名“中央音乐学院华东分院”,于1956年定名为上海音乐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Sichuan Conservatory Of Music)简称川音,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一所以“音乐”为主要办学特色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为中国九所独立设置的专业高等音乐学院之一,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同时是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批准的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予单位。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Tianjin Conservatory Of Music)是中国北方地区重要的培养音乐、舞蹈、戏剧、影视专门人才的高等艺术教育学府,学校为天津市高校研究生教育校外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国务院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