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学生证有以下注意事项:
1. 自2013年12月15日开始,铁路部门为了让学生们顺利取到车票,已经对学生火车票优惠卡进行了升级,因火车站要求实名制购票,学生证“家庭住址”一栏必须填学生本人身份证上的地址,“乘车区间起点站”一栏填写“大学所在城市,“终点站”一栏为学生身份证上所属的火车站名。因此各学院要认真填写学生证和学生信息导入模板,以便信息导入到铁路部门。
2. 学生证不许涂改,火车站发现学生证上的乘车区间有涂改痕迹不但不卖半价火车票,还会将学生证没收;
3. 学生证上的学号,按照教务处的编排填写。“姓名”一栏填写为高考录取姓名,不得用别字,更不得随意涂改。照片为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学生证上的有效期必须填写,有效期填入学时间至毕业时间。
4. 火车票优惠卡内附小磁条,不能折叠、不能被硬物压坏或被水浸泡,不要与手机、银行卡、存折等磁性较强的物品放在一起,否则火车票优惠卡将失效。
5. 火车优惠卡仅在寒暑假办理买票手续时实行优惠,每学年可使用四次,超过四次需要购买全票,四次用完后,每学期开学时以班为单位,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学生证注册手续,然后由班长以班为单位收齐学生证,统一到学生工作部办理充值手续,充磁时间为每周星期二下午。
6. 学生证如有遗失,先到所在学院的学工办开具证明,贴上一寸照片,在照片上加盖骑缝章,由学工办老师在加盖公章处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带上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学生工作部进行办理。补办时间为每月的10号、20号,如补办时间逢周末,就顺延到星期一,其它时间概不办理,补办时请自备零钱。 并且在补办学生证时不要填写补发日期,因为铁道部规定补发的学生证一年后才可以买半价火车票。
7. 各学院交学生证时务必上交学生信息导入模板电子版和纸质版,以便学生工作部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