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2.第一学年的评定要求一年级所修全部课程的平均成绩达80分或良好以上,一等奖须平均成绩达85分;第二学年的评定不考察课程考试分数,仅要求二年级课程学习无补考科目;
3.英语4级425分及以上,其中参评一、二等奖须英语6级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考相应水平)。
1.违反国法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违反学术道德者;
3.课程有补考或重修者;
4.未经批准,不按时报到注册者;
5.档案不到校者;
6.欠缴学校费用者。
(一)综合总分 1.第一学年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第一学年所修课程平均成绩+附加分 2.第二学年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附加分(本学年无补考科目)>0
以上只是各个部分学校的评定标准,同学们可以用来参考一下,但是具体的评定办法还是要看自己的学校是怎么规定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