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每年继续教育时间并不固定,一般是在3月、9月、10月、12月。而且每年继续教育开始的时间因地区而有所差异,需要以当地的具体要求为准。通常情况下会在3月份开始,集中在9、10月份,直至12月份,不过具体开始时间请查询各地财政部门发布的信息。
从各地情况来看,不同地区的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时间有所不同。如北京2024年学习期间为4月1日至12月31日;天津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上海202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应在2024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等。
企业财税管理网表示按照往年惯例,继续教育自2月起各地陆续开展,多数地区集中在8、9月份,直至当年12月31日止。
大学或培训机构。
有些大学会有专门的继续教育课程,还有一些电子教材,也会有专门的培训机构,线上线下都可以进行,考生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
地方会计协会或会计教育机构。
可以通过参加学校、会计事务所、地方会计协会等活动,获取继续教育相关的知识。
地方财政部门网站。
登录当地财政厅或财政局的网站,找到“会计服务/继续教育”等板块,然后选择自己需要继续教育的年份进行学习。例如,六安市财政局表示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可在安徽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栏目进行登录学习。
在线教育平台,如东奥会计在线、中华会计网校、高顿继续教育等。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这一要求对于会计人员来说至关重要。
继续教育是提升会计人员专业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在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和复杂的财务法规下,会计人员需要持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以适应工作的需求。
继续教育也是会计人员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这意味着继续教育不仅关系到个人的职业发展,还影响着个人的职业声誉。如果会计人员没有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将会被责令限期改正。
从初级会计继续教育的适用人群来看,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也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无论是哪种情况,继续教育都是会计人员的权利也是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