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2025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城乡规划原理》
该科目主要考查应试人员对城乡规划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内容涵盖城市与城市发展的知识、城乡规划学科知识、城乡规划体系知识、城市用地与空间布局形成的知识、城乡规划编制的知识以及城乡规划实施的知识。重点在于评估应试人员对城市发展及城市规划学科基础理论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城乡规划制定、编制和实施等专业理论的熟悉和掌握情况。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该科目涉及与城乡规划工作密切相关的八个专业领域:建筑学、城市交通、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信息技术在城乡规划中的应用、城市经济学、城市地理学、城市社会学和城市生态与环境。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包括对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熟悉和了解程度,以及在城乡规划实践中运用这些知识的能力。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该科目分为两部分内容:
城乡规划法规:包括城乡规划行政法学基础、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配套法规、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城乡规划管理:包括城乡规划管理基础知识、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管理、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和城乡规划行业职业道德。 主要考核应试人员对行政法学和公共行政管理基本知识、城乡规划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城乡规划方针政策、城乡规划管理的目的、原则、内容和方法,以及城乡规划行业职业道德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城乡规划实务》
该科目涉及城市规划师的实际业务工作,包括规划制定、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三大方面。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综合运用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的能力,理解和把握技术标准规范和国家政策的能力,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综合分析与协调的能力。
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各科合格标准均为满分的60%,具体为:《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实务》四科均为60分及格 。
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规划师资格证书。
以上内容为2025年全国乡村规划师报名条件的相关内容,如有相关问题或者想要了解更多有关于2025年全国乡村规划师报名条件等相关信息,考生可以通过文章底页报考资质审核系统预留信息,可以通过咨询窗口或填写报考资质审核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