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社会工作师采用考评结合的方式,申请人需要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并通过考试获得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3年。在证明有效期内,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与社工相关。
2)取得中级社工师职称后,连续从事社工职业满5年。
3)参与过重大社工项目或案例并获得过奖励。
4)具备较高的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社工研究报告或案例分析。
5)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难度较大。考试内容涵盖了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不仅要求考生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还需要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考试内容广泛且深入,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要求较高。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主要包括《社会工作实务》一门科目,考试时间为三个小时。主要考察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内容涵盖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方法以及实践技巧,要求考生能够熟练运用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社会问题。>>>点此免费领取社会工作师课程+精选题库
备考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需要提前规划,制定详细的复习计划,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备考中。建议考生注重系统学习,全面掌握考试内容,并通过做题来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此外,考生还需要注意考试时间的安排,避免因时间不够导致答题不完整。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个人申请:申请人需要按照《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准备申报材料,包括《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近五年来的3个直接服务案例完整记录、不少于15个小时的完整督导记录、工作业绩和贡献佐证材料等。申请人需将这些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
2、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需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单位出具同意其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单位公章。
3、资格审核: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负责审核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的在京单位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负责审核本地区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盖章申请材料寄送至指定地址。
4、专家评审: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通过面试答辩等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中国社会工作学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
5、证书发放:经公示无异议后,将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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