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有关规定,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作如下调整: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江苏消防监控员证:
①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②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江苏消防监控员证:
①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②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
③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一)补考考生报名:江苏消防监控员报考人员登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报名系统,在【补考报名】版块完成报名工作,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补考名额。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考试服务】版块下的“补考考生报名操作指南”。
★注意:在首次考试审核通过起算的一年时间内,考生可自愿选择一个批次申请补考,每个考生只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者,则需按首次报名要求重新预约报名。
(二)未预约考生报名:首次报名考生通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报名窗口进行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资料,在预报名版块选择报考等级和鉴定站,完善资料上传。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考试服务】版块下的“考生预约报名指南”。
(三)已预约考生报名:登录预报名窗口,在【个人中心】版块完善个人资料,在【上传报名资料】版块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根据短信通知完成后续操作。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考试服务】版块下的“预约报名考生资料完善”。
为提升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质效,江苏站就考生报名资料作如下调整:报考中级的考生在原报名条件不变的的基础上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江苏站参加考试,初级考生报名不变:
一、在苏从业人员或江苏户籍人员:
1、社会保险在苏缴纳,须提供江苏省单位工作证明和江苏省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近期累计半年缴纳记录且与工作证明中工作单位一致);
2、社会保险在外地缴纳的江苏户籍人员须提供外省市近半年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单位工作证明,并提供江苏省户籍证明(户口本);
3、在苏从业人员但社会保险在外地缴纳,须提供江苏省单位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工作地点须与江苏省单位工作证明一致)和外省市近半年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二、在苏就读相关专业学校毕业或应届毕业学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和学籍证明(盖章有效),江苏籍在外省市毕业或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江苏省户籍证明(户口本)。
以上为江苏消防监控员资格证报名条件的相关内容,如有相关问题或者想要了解更多有关于该考试等相关信息,考生可以通过文章底页报考资质审核系统预留信息,会有专业的老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