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是高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主管部门授权的单位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由教育部统一调度,各省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执行和管理。教育部要求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每年6月7日-10日实施。参加考试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招生分理工农医(含体育)、文史(含外语和艺术)两大类。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生章程计划和扩招,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参加普通高考无特殊要求,考生要按时参加高考报名、高招体检、统一高考,最后进行志愿填报即可。具体招生条件以高校招生章程为准。
第一类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采用老高考“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模式
老高考“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模式,各考6个学科,4种试卷,即报考文科的学生考:语文、数学、英语和文科综合,报考理工科的学生考:语文、数学、英语和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和英语等三个学科各150分,共4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均为300分。高考总分是750分。
第二类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采用新高考“3+1+2”模式
高考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必考,其他三门高考科目,分为两个类别。
一种类型是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从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等4个学科中选择两个学科,作为选考科目。物理采用原始分制,其他两个学科采用赋分制。
另一种类型是首选历史,再选科目也是从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等4个学科中选择两个学科,作为选考科目。历史采用原始分制,其他两个学科采用赋分制。
第三类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采用新高考“3+3”模式
高考模式是语文、数学、英语等三个学科各150分。其他选考科目,从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六个学科中任意选择三个学科作为高考科目,各100分;其中,浙江省与其他省、市不同的是,选考科目共有七个学科,通称“七选三”,多出的一个学科是技术学科,由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各占50分组成。高考总分也是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