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文件规定。
2、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录取原则。
3、由省级招生部门按规定投档到山西财经大学的考生,按照高考成绩优先原则录取并确定专业。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山西财经大学选考科目要求,录取时按照生源省份规定进行录取。
4、按志愿投档到山西财经大学投档成绩整数位并列时,文史类专业依次根据语文、数学、文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并确定专业,理工类专业依次根据数学、语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并确定专业。
5、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的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优先原则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优先原则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山西财经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生源省招生部门和《山西财经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有关规定执行。
7、对加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1、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为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在达到山西财经大学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3、达到山西财经大学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学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再根据相同录取原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综合分相同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者;体育专项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中的数学、英语、语文依次排序录取。
4、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5、录取新生名单按照要求在山西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