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定于7月22日15:00正式发布,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一、现场查询:考生可在就读学校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查询。
二、网站查询:湖南教育政务网、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和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管理系统。
三、微信查询:“湘微教育”微信公众号、“湖南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
考生如对分数有疑问,请于7月23日-7月26日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7月31日8:00起,需要本次《学考成绩证明》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下载打印。
特别提示:发布的考试成绩分数是按照本次考试确定的合格标准对原始成绩进行转换后的分数。
湖南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共9科。其中,高一年级学生统一报考历史、化学、地理、生物学4科,高二年级学生可报上述9门科目(已取得合格成绩的不重复报考)。
考试成绩呈现方式。考试成绩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湖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要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具体要求和使用办法由各省(区、市)及高校确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学生跨省(区、市)转学时,应由转出地省级主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接受学生的省(区、市)对用于高校招生录取使用的科目等级成绩进行具体转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