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通过后关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人事考试中心发布执业药师证书领取通知,具体方法如下:
1.当地执业药师证书领取通知公布后,选择合适的领证方式;
2.根据通知要求及领证方式,准备好领证所需材料;
3.携带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去指定地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选择邮寄领取证书的注意收取快递。
1. 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 近期一/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需贴在登记表上)。
3. 准考证或成绩单(可在官网查询成绩并直接打印)。
4.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并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 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必须用A4纸张,按要求填写)。
6. 其他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一、参与职称评定并与职称挂钩。
根据国药监《关于征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通知》第31条说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职称评审相应条件(报考资历和论文要求等)的,视为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为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按照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便属于其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因此可享受每年3600元的定额扣除。
三、提高工作待遇和晋升空间。
在工作中,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工资普遍高于普通员工,在职位晋升方面也会被优先考虑。
执业药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人员。药剂师负责审核医生所处方的数种药物中有否出现药物相互作用,并根据病人的病历、医生的诊断,为病人建议最适合他们的药物剂型、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