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应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三年)达到住建部规定的120学时(必修课和选修课各60学时)继续教育的要求,必修课和选修课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建造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不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不合格的将不予以注册。
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1、参加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学时。
2、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时。
3、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教材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计20学时。
4、参加建造师继续教育授课工作的按授课学时计算。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主要通过网上学习、考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报名:一级建造师需要在规定的平台上进行报名,这些平台可能是各省的继续教育平台或者是特定的在线学习平台。报名时,建造师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和专业方向,并完成相关的注册步骤。
(2)学习:报名成功后,建造师可以开始在线学习。学习过程中,可能需要完成一定数量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学时。学习方式通常为视频课程,要求建造师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
(3)考试: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后,建造师需要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继续教育证书。
(4)取得继续教育证书:通过考试后,一级建造师将获得继续教育证书。这份证书是延续注册的必要条件,证明建造师已经完成了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在注册有效期内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政府行为,由省住建厅和住建局组织和操作。继续教育的目的是让一级建造师系统地学习建筑业的新政策和法律法规,更新知识和技能,同时延长证书的使用期三年。
在一个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新工法、材料的涌现要求建造师必须具备快速学习和适应的能力。继教学分系统促使从业者持续追踪行业前沿动向,有效掌握这些变革,从而做出更为合理且先进的工程决策。
教育不只是单纯理论知识的堆砌,更重要的是促进实操技能与综合管理能力的成长。继续教育课程往往结合最新案例与实战模拟,帮助一级建造师在解决复杂项目管理问题时拥有更多元化的思路与工具,实现职场技能的跃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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