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时间
1.注册报名:7月5日10:00--7月8日16:00
2.网上审核:7月5日10:00--7月10日18:00
3.网上缴费:7月5日10:00--7月10日24:00
报名期间考生须随时关注审核情况,审核未通过的可在审核时间内修改信息后继续提交。
(二)报考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西藏教资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完成个人信息注册、报考(科目填报)和缴费,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缴费后所填信息不允许更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信息填报错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与实际不符)等原因参加不了考试或资格证书认定,后果考生自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5.具有西藏高校学籍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或四年级学生(含专升本)、在读研究生;户籍在藏或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藏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驻藏部队现役军人、武警战士;
6.西藏民族大学考区只允许本校在校生及附属学校、幼儿园在职人员报考。
教资报考条件限制: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考;
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
3.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2.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