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教师是中小学教师等级职称,三级教师属于初级职称。
教师的职称分为从正高级到员级五个不同的级别,分别是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和二级以及三级教师。
这些职称分为是与正高、副高以及中级、组理还有员级相对应的。其中中学的教师又分为中学中级、中学初级以及中学高级,而小级的则分为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和小学三级。
三级教师职称评定要具备主持以及指导教学研究的能力、具备掌握所教学课程的课程体系以及专业知识,并且在教学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还要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在高级教师岗位任职五年以上。
1、参与评定者必须要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并且还有着十分坚定的职业信念产,可以有效的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出色的完成教学任务。
2、掌握了所教学科的相关知识,并且在教学工作中取得了十分卓越的效果。
3、在教育思想以及课程改革还有教学方面取得了创造性的成果,并且成功的将其给应用于教学实践当中。
4、一直在指导和培养一级、二级甚至是三级教师方面的贡献,并且在教学领域取得了相应的知名度,并且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必须要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同时还要保证在高级教师工作岗位上满五年以上的教学。
个人申报:申报人需要按照不低于省和各地各校制定的评价标准条件,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出申请。
考核推荐:学校(单位)在省和各地评价标准条件的基础上,制定考核推荐条件和办法,对申报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学校(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申报。
审阅审查:评审委员会会审阅审查申报人的相关评审材料,包括论文刊物、获奖材料、思想政治考核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学成果报告等。
专业组评审:专业组(学科组)对所负责的教师进行评审,提出初步评审意见。
投票与公示:评审委员会根据审查情况与评议组的意见,进行不记名投票。获得专业组一致意见通过的教师,其名单会被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发放证书:如果公示没有问题,人社部门会行文公布,并发放相关职称合格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和流程可能略有不同,具体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为准。同时,教师评职称需要关注政策变化,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以满足评审要求。